剧毒农药今后实行定点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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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3:40 山西晚报 | |||||||||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陈俊琦)为确保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我省今年将蔬菜、水果生产区对剧毒、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管理制度,并对定点经营企业按照可追溯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农业厅获悉的。 有关人员介绍,一般每个县将设立2-3个高毒农药经营点,可经营国家规定在粮棉等作物上仍可使用的高剧毒农药。其余经营点一律不得销售高、剧毒农药。
省农业厅要求,高剧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在经营中要实行可追溯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农药进销台账,对产品来源、数量、购进时间、联系方式及销售对象、销售数量、购买者身份证号码及购买用途进行详细记载。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