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规范政法队伍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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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3:4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委政法委获悉,为落实从严治警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市委政法委新出台了《关于规范政法队伍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规定》。其中明确要求,今后凡是政法队伍的重大事项,政法各级各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上报;对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重大事项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这一《规定》要求全市政法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和规范政法队伍重大事项报告、督
为保证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制定了统一的《全市政法系统政法队伍重大事项报告表》和《政法队伍重大事项督办通知单》,并将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督查通报制度情况纳入政法队伍建设考核内容,与评先树优挂钩。(戴谦齐元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