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离婚要分6000万财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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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3:48 深圳特区报 | |||||||||
夫妻白手创业发家后丈夫另寻新欢 富婆离婚要分6000万财产 【本报讯】从白手起家到共同财产过亿元,从昔日恩爱夫妻到眼下形同陌路,41岁的张芳华在悲喜中饱受感情折磨……在发现丈夫陈建先后包养多名女大学生且不思悔改之后
白手起家艰苦创业 1985年底,张芳华和陈建结婚。1年多以后,二人开始了艰苦的创业之路:凑钱接下老家一濒临破产的旧厂,花重金请来香港和广东的技师,厂里的生意一炮而红。到1993年,他俩除了有厂、多个门市外,还发展了一个二级企业,年利润过百万。 令张芳华没有想到的是,两人的事业蒸蒸日上,而家庭生活却急转直下。1988年,他们的大女儿出世。张芳华在怀孕期间,陈建和厂里一个保管员好上了。 面对丈夫的背叛,张芳华打算离家出走。但在家人的劝说之下,为了刚出生的女儿,张芳华选择了原谅和忍让。哪知,这竟是一个错误的开端。 女大学生要她让位 1992年4月,陈建又和一个餐厅女服务员好上了。看着陈建和女孩在酒店的开房记录,张芳华觉得天都塌了。她第一次提出了离婚,但陈建坚决不答应,一再表示“痛改前非”。 张芳华称,从1998年开始,陈建多次投资失败,亏了2000多万,平时一起打牌的牌友叫他“冲喜”。陈建很快便认识了刚拿到武汉某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岚岚,并陪岚岚坐飞机去大学报到。“几乎每个月,陈建都要坐飞机去看她,只要想吃重庆火锅了,他就会打‘飞的’把她接回来度周末。不到1年时间,岚岚曾4次飞回重庆打胎。”2003年10月1日,岚岚给张芳华打电话,要她让出合法妻子身份。 妻告夫提出四要求 2002年上半年,张芳华和陈建分居。去年2月,她向重庆市一中院递交诉状,提出四个请求:与陈建离婚;依法分割6000万元左右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过错损失赔偿金100万元;每月支付给两个女儿生活费各1万元,或一次性支付200万元教育费、医疗费。据悉,这是重庆市目前标的额最高的离婚案。 庭审即将结束时,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二人均表示不同意。 由于双方提出的财产分割标准差异太大,审判长表示,合议庭将在10日内对该案作出判决。(本文均系化名,《重庆时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