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案件上会损害了谁的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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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5:29 中国青年杂志 | |||||||||
万兴亚 3月11日下午是各个代表团讨论“两高”(最高法和最高检)报告的时间。在某代表团的讨论中,记者不时见到有代表提起具体的案子,还有代表甚至拿出全套案件资料。大体内容是介绍当事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何违法办案,制造冤假错案。因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领导都列席本次人代会,在有的代表团,还有高法、高检的领导列席会议,听
笔者不怀疑各位代表为民代言的善意,也不怀疑这种方式的有效性,但是笔者却担忧代表带案子上会的负面性。 每年全国人大只开这么一次大会,要探讨的、审议的、决策的都是国家大事。而时间又是如此短暂,代表素质也不是特别整齐,光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理解和审议一系列报告就要花上很多时间。如果在审议过程中,穿插进各种案子“干扰”,无疑要占用审议时间,自然会影响到审议效果。 在我国体制设计上,人大本来就负有监督司法和检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人大代表“带”的案子,与会的司法和检察机关领导至少也得“接”一下,当然也有可能回头转批下去,予以查处。果真如此,谁敢保证这种批示不会制造新的不公?有些人可以通过人大代表“直达天庭”,对那些没这个渠道和能力的公民来说,显然不公平。 如果老百姓都寻找这一渠道“上访”,到头来必将损害法制权威。没有了法制权威,受损的到头来还是广大老百姓。 但愿明年的两会,代表们少带一些案件,多提一些高质量的议案。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