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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6:23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1日下午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就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着重解决沿江化工企业污染问题

  在回答有关化工企业遍布大江大河沿岸的问题时,周生贤说,这是最近需要着重解决的一个问题。全国化工企业共有21000多家,其中50%以上分布在长江、黄河两岸,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不堪设想。中国政府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在今年春节之前已开始对这些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的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同时对近几年来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采取“回头看”的办法,逐一进行复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周生贤说,这些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是历史形成的,解决这个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将根据情况,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方法,解决的结果将予以公布。

  能源价格必须进行改革

  在回答有关能源价格的问题时,姜伟新说,能源价格现在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是不能完全反映能源资源的稀缺程度,必须进行改革,现在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这一问题。改革的原则是,既要反映资源能源的市场供求关系,又要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

  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在回答有关征地制度改革的问题时,李元从八个方面阐述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正在进行的征地制度改革。他说,在征地补偿的法律原则上明确规定,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在费用的来源上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在安置上增加了新的方式,对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允许农民用依法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在征地程序上增加了对被征地农民事先告知和对土地现场调查的确认,并赋予可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上规定了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从制度上防止一些地方乡镇、村干部截留和挪用;在争议的解决方面,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三部委负责人还回答了记者的其他一些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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