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被偷找人理论 停车费变成清洁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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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6:36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万雨)花了3.7万元买来的爱车,仅仅享受了9天时间就被偷走。遇上这种倒霉事的李先生找到自己缴纳停车手续费的居委会理论,却被告之收缴的并非停车费而是占地清洁费,没有责任。 “我是2月17日开始将车停在居委会的指定位置的。”据李先生称,自己是在2月15日购买的一辆长安之星,车牌号为渝AP4235,“在停车的当天我们就交了60元钱。”记者看
而原赵家山居委会刘主任称,居委会收缴的并非停车费,只是一天2元的占地清洁费。“而且管理人员罗兴明也称那天晚上并没有看见他们(李先生)的车停在那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