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打工妹 要按城里人标准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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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7: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车祸赔偿,城乡同学为何相差4倍”一文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邱平律师表示,他非常赞同农村人被城里人撞到应按城镇标准获赔的观点。邱平说,他有个案子恰好是这种情况,当事人家属已决定以城镇标准索赔。
案例 农村打工妹要以城里人标准索赔 农村姑娘小芳已来成都打工两年,但一场车祸改变了她的生活。小芳诉称,2005年6月8日,彭州人郑某驾驶奥拓车从彭州市开往成都,在致和镇北京村3组路段将她撞倒。她当场昏迷,抢救期间,郑某支付了部分抢救费,之后,避而不见。为此她委托律师起诉郑某和保险公司。 “依现行法律,她能获得的赔偿只是城里人的一半。命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异?”小芳的代理人四川大家律师事务所邱平律师拿着诉状说,他们已决定按照城镇户口标准提起索赔,并将在下周起诉。 律师声音 生命平等,凭啥赔偿五花八门 记者采访了几名律师,发现我国人身赔偿制度非常复杂,同样是死亡,由于方式和身份不同,赔偿数额也有差异。专家认为,除了城乡二元结构等历史原因外,我国有些部门享有立法权,并通过立法权维护本部门和行业利益是导致“同命不同价”的主要原因。专家建议将生命权明确写进宪法,由全国人大统一制定赔偿制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律师郭龙伟说,根据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铁路发生伤亡事故,最多赔4万元。根据民航总局《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民航发生伤亡事故,最多赔40万元。而坐国际航班的,赔偿更高。“坐火车和坐国际航班相差100多万元。” “水运和公路,就要看户口了。”郭律师说,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者可能会相差2到4倍。 他举例称,如果成都一个农村人和一个城里人,都是30岁、都要抚养一个没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残疾弟弟。哥哥坐汽车或轮船出交通事故死亡了,按2004年度的标准算下来,单算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两项,农村人只能拿到14万余元,城里人则可拿到43万余元。实习记者李凌鹏 链接 两会声音:死亡赔偿不能城乡有别 与大多数代表不同,全国人大代表张力两年来执着于同一个建议的提交,他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司法解释导致死亡赔偿城乡有别,建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张力代表说,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区分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造成公民在法律面前事实上的不平等,有违宪法精神。张力代表建议,此项司法解释必须予以修改,必须尽快消除城乡居民地位上的差别歧视。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