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树木可进行合法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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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7:2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成都市林业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市绿委办主任叶浪昨日就树木认购接受了记者采访。 成都商报:为何要做林木产权改革的试点?
叶浪:我们想解决多年来造林绿化政府单一投入、同时产生很多无主树的问题。现在成都大部分的树木都是没有办理林木产权的。政府和百姓需要的主要是绿化效果,而不必拥有这些树的产权。而林木是可以增值的,成都的大量林木资源都可以成为资本。2003年中央9号文件也鼓励:要加强林权管理和林权流动。具体该怎么做,我们没有经验,只有摸索着试点。 成都商报:现在的认购办法是如何做出来的? 叶浪:最开始绿委办和相关部门考虑到这个问题,认养只是让市民有了挂牌的权利,没有树木的所有权,对树的关心程度不够。于是提出一些初步设想,是否应该让个人或团体拥有林木产权。自己的财产谁不关心啊?后来工作人员查阅了许多政策、法规,讨论后发现这是可行的路。和成华区、北郊风景区管委会接触后就逐步落实了试点。北郊风景区管委会还请律师顾问团数次修改方案。 成都商报:有了林木产权,市民可以当作投资? 叶浪:这样就有了独立的财产权,可以在市场上合法交易。在市场发展成熟时,可以通过担保中介担保,可以抵押银行贷款。 成都商报:现在市民认购了能不能立即变现? 叶浪:这相当于是有生命力的不动产,树一天天长大,也在不断增值。今后可能可以用林权证换一台彩电。但市民要认购,首先要有公益心,首先是为社会服务,为成都添绿。然后你的投入会有法律保障。 成都商报:今后成都其他地方是否也会做林权改革? 叶浪:要看现在这个试点的情况,试点后要总结,分析还有哪些问题。如果现在的方案不完善,还可以调整。 实习记者余文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