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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最大程度享受反腐成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7:4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3月11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全会审议的“两高”报告,强调“把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继续作为反贪的重点”。

  “其实,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再一次强调要解决教育乱收费、医疗高收费等突出问题。这表明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出现新变化,即在打击‘权力腐败’的同时,更加关注严
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身边腐败’,让人民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到反腐败成果。”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安新代表说。

  【事件】2005年6月4日,在上海崇明务工的叶雨林与丈夫叶浩魁,被上海长江医院分别诊断为“女性原发性不孕”和“男性不育”,治疗5天,医药费用共达3.5万余元。但随后叶雨林在另外一家医院检查时发现,她在5月17日已怀孕。

  【事件】一位乙肝患者得病12年,为治病花去13万元人民币,而病情并没有得到控制;一位患者手术切除胆囊,住了17天医院,花了1.7万元;一位食管癌患者手术切口缝合时,医生为他用吻合器吻合切口,一次花掉了8000元。

  【声音】2005年8月,教育部前副部长张宝庆称,现在有些学校领导、有些学校的经办人员在不择手段地巧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据了解可能有几百所高校,占全国高校的20%。现在全国将近2400多所普通高校,群众反映厉害的大概有400多所。

  【现象】老百姓身边的腐败,在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表现得最为突出,不少人为了拿项目、占市场而给予回扣或“好处费”。回扣和“好处费”形式多样:从请客吃饭到送红包、银行卡,再到“技术服务费”、“顾问费”、“咨询费”,有的还以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形式出现。

  【反腐进程】2003年,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农民负担被列为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三大重点。

  2004年,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被列为治理的重点。

  2005年,新增加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2006年,打击商业贿赂被提到突出位置。

  【代表声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王安新代表:不断扩大的治理范围表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已成为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新焦点。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蔡彰代表:老百姓更痛恨的是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身边腐败”。对普通老百姓来说,相对于社会腐败,权力腐败毕竟离自己远一些,而身边发生的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医疗收费、环境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老百姓的感受更直接更强烈。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代表:像商业贿赂、教育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与官场腐败紧密相联。

  【代表建言】蔡彰代表:对于老百姓“身边腐败”问题的治理,是一个艰巨的工程,治理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反腐斗争。能否形成一种有利于反腐倡廉的大环境,关系着反腐败斗争能否向更深层次推进、能否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果。

  王安新代表: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关键要素。公众只有获得更多的知情权,才能更积极、更主动、更广泛地参与反腐败斗争。更加重视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而自去年以来,中央又不断强调改革在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反腐倡廉寓于改革和体制创新之中,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

  “两高”报告也指出,要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严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对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领域的行贿犯罪建立档案查询系统。

  “最终的目的是要把整个社会风气转变过来,让群众分享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果。”———这已成为广大代表共识。(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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