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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7:52 潇湘晨报

  正方:逐步废除死刑具有可行性

  网友“湘烟头”:我个人觉得,江代表的建议是有道理和可行性的。就在2004年,墨西哥参议院就以高票数通过了废除死刑的建议。欧盟也已经禁止将有判处死刑危险的犯罪分子引渡给管辖国。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从我们中国国情来说,一下子完全废除死刑不切实际,可以逐步来废除。对那些不是非常恶劣的犯罪,可以不判死刑。同时
废除死刑后,应增加长期徒刑,切实使用好无期徒刑这个武器。

  网友“草莓”:死刑给中国与国外的交流带来法律上的障碍。例如,目前我国正在面临的一些重大外逃犯罪嫌疑人的引渡问题。如果对方是废除死刑的国家,必然要求中国做出引渡后不判死刑的国家承诺。这样,我国就只有两种结果可以选择:做出承诺,引渡后不论罪行多大均不判死刑;不做承诺,导致引渡不成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反方:废除贪污犯死刑为时尚早

  网友“沧海一声笑”:贪污的危害远远大于杀人、抢劫等罪行,杀人、抢劫影响莫过一些人或一些地区,贪污的影响极大,可危害很多人的人身安全,比如一个豆腐渣工程可能害死上百人,一次错误的决定可能使成千上万的人失去幸福生活。杀人、抢劫需要判死刑,贪污亦不能轻判。

  网友“秋实”:当前贪污问题百姓深恶而痛绝。所以,废除贪污犯死刑为时尚早。而且废除了死刑,对贪官们来说就好比给腐败分子发了一道“免死牌”,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本报记者 刘 勇 周华平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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