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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不是卖车发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代表委员呼吁公车改革切勿导致新一轮腐败

  “公车消费”导致车轮上的腐败早已是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之事,每年公车消费也已成了财政的重大负担。为消除公车消费,各地从几年前陆续开始了公车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黄鸿翔指出,“原因在于各地的公车改革方式几乎全部采用‘卖公车
、发补贴’,即所谓‘货币化改革’的形式。这样的改革单纯从经济上考虑问题,满足于从表面上减少一点点开支,从而使公车改革陷入了误区。”

  黄鸿翔说,其实从一开始公车改革就该明晰两点:一是执行公务才能使用公车,公车私用是不允许的。从政府执行公务的角度看,保留一部分公车是有必要的,所以公车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地取消,只是必须严格限制在“执行公务”这个使用范围。二是公车不是待遇。各级干部不存在按职级享受公车待遇的问题。正是因为这两点,现在以“卖公车、发补贴”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有诱发新的腐败的危险。

  “人民群众对公车意见大,并不是反对单位有公车,哪个老百姓会对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开着公车追捕罪犯有意见?大家反感和厌恶的是大量的‘车力’用在个人消费上,在机关大院办公的官员配的车一个比一个豪华,而真正需要配车的基层反而没有车。”全国人大代表郭永运说。“比如,多数地方的补贴标准都很高,处级干部每月补贴有的高达3000元以上,与一般工作人员的补贴相差10倍左右。这种按权力分配利益的做法,是典型的腐败表现。”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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