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废除死刑条件还不具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8:47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华璞11日下午表示,中国目前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条件。

  孙华璞说,就中国目前的国情而言,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还不具备。一方面,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物质文明程度还不够高;另一方面,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杀人偿命”等观念在公众的头脑中根深蒂固,死刑的存在仍有广泛的社
会心理基础,立即废除死刑不会得到广大人民的认同和支持。因此,目前中国还不能完全废除死刑。但是我们的政策是严格控制死刑,从立法、司法等方面严格限制死刑的实际适用和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中国法律规定的死刑分为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两种情况,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没有重新犯罪的,二年后可减为无期徒刑,因此,真正执行死刑的只是极少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