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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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8:4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1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依法宣告2162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不少代表注意到,肖扬在报告中两次提到一个词:宽严相济。 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表示,宽严相济是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宽不是要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而是要严格依照刑法、刑诉法以及相关的刑事法律,根据具体的
对于报告中所要求的“确保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曹建明说,出现个别错案,我们也十分痛心。最高法院曾专门召开刑事重大冤错案件剖析座谈会,对湖北佘祥林故意杀人案、海南黄亚权等抢劫案、河北李久明故意杀人案等社会关注的冤错案件进行剖析,帮助下级法院认真分析造成冤错案件的原因,深刻总结教训,追究相关责任,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各级法院的程序正当意识、证据合法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