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黑名单”给行贿者戴上“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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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9:00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对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领域的行贿犯罪建立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11日作的工作报告中的平实话语,却如同给行贿者们戴上了“紧箍咒”。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级检察院和地市级检察院已经建立了涉及建设、交通、水利、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等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黑名单”,并已于2006年1月1日正式
应该看到,行贿“黑名单”的建立和对外查询毕竟刚刚起步,引发争议也是必然,还有诸多方面急需完善。 ———一时犯错不等于一生犯错。如果一个人或者一个企业上了行贿“黑名单”是否等于将其“市场准入资格”封杀?该系统能否建立退出机制? ———各地都建立了查询系统,它们何时真正联网,从而在异地也能方便查询? 一张榜单牵动众人心,行贿“黑名单”的推出引来各界普遍叫好声,而它的逐步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张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