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家电贴标签遭遇执行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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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9: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3月11日讯8日本报《在售旧家电难觅“身份证”》一文见报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表示希望旧家电贴标签规定能尽快得到落实,以便解决旧家电交易中的诸多问题。但业内人士认为,商务部的规定落实起来比较困难,在目前条件下还有大量的配套工作尚未完成。 按照刚刚施行的《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旧家电需经过二手家电经销商自检和质检抽检,合格者才能贴上旧货标签上市流通。
记者从市质监局法规处了解到,目前市质监局主要是针对生产领域进行质量监督,负责把关出厂产品的质量,并不负责旧货质量的鉴定评估。 而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监督检查旧货市场的注册,查处冒充名牌、以次充好等行为,按新出台的两个标准要求,也仅负责监察“旧货”标签的粘贴情况,至于对旧家电品质的鉴定则在职能范围之外。 堤口路旧货市场经营旧货近10年的赵先生告诉记者,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来管理旧货市场,类似旧电器贴“身份证”这样的规定,也不知道该由谁来执行,经营旧家电的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鉴定,哪里去找标签。 记者 常新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