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省委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的文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09: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省委办公厅最近出台《关于建立省委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的意见》。首批(2006-2007年度)省委直接掌握联系的高层次人才是:成都地矿所的刘宝珺等99名专业技术人才;长虹集团的赵勇等29名经营管理人才;宜宾五粮液集团的范国琼等8名技能人才和农村优秀人才。 省委组织部3月出台《省委直接联系掌握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
□《办法解读》 每两年选拔一次 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对象包括在本行业、本领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力或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四川跨越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专家、优秀企业家、高技能人才和农村优秀人才。中央直接掌握的高级专家自然列入。选拔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选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0人。 帮助解决各种困难 帮助高层次人才解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对其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处理。联系对象应积极主动地将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及建议和意见报告所在单位和地区。 建立健康医疗档案 省委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管理期限为两年,对违背职业道德和思想不纯、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行政处分以及受到刑事处罚者,取消其称号。 所在地区和单位要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康医疗档案,每年安排一次体检;积极组织学术休假、专家疗养休假活动。所在单位每年底要对省委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的工作业绩、创新成果、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联系对象工作调整、职务调整、取得重大成果(奖励)及重大伤病等事项,所在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