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高检工作报告 刑事政策:宽严相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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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10 上海青年报 | |||||||||
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2162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当判处死刑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依法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 高法报告
死刑复核 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最高法院将适时收回死刑核准权 “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完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和核准程序。今年上半年对因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提出上诉的以及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肖扬 全国人大代表南英表示,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人民法院适用死刑,必须慎之又慎,绝对不允许出错。最高人民法院已经调整了机构设置和分工,新设三个刑事审判庭,正在从全国选调法官。一旦准备工作就绪,最高人民法院将很快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执行难 建立健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改革和完善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完善执行程序和执行管辖制度,建立健全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解决执行不力问题。 ———肖扬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执行难问题,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系统正开展一次清理解决执行积案的专项活动,进一步清理执行积压案件。尽快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健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惩处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事政策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83997件,判处罪犯844717人,分别上升6.17%和10%。” ———肖扬 全国人大代表南英表示,这反映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成绩。但是,不断攀升的刑事案件数量也反映了社会治安状况不太理想。 肖扬强调,今年具体的安排有4项: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二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 司法人权 人民法院去年依法宣告2162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各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依法宣告2162名刑事被告人无罪。”———肖扬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公保尚评价说,“宪法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审判工作上,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的同时依法保障人权是司法理念进步的表现。”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表示,该严当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据新华社电 高检报告 侦查讯问 必须对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不间断的录音或者录像 “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逐步推行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贾春旺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表示,实行这一制度后,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必须对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不间断的录音或者录像。这样不仅有利于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而且有利于加强对讯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这是检察机关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反腐重点 治理商业贿赂已摆到党和国家反腐败总体格局的突出位置 “加大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力度,积极参与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贾春旺 全国人大代表王尚宇说,“商业贿赂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了冲击,干扰和破坏了政府在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依法监管,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已经摆到党和国家反腐败总体格局的突出位置。 防止行贿 建立行贿“黑名单”有利于预防同类犯罪发生 “对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领域的行贿犯罪建立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贾春旺 “建立行贿‘黑名单’有利于预防同类犯罪发生。”全国人大代表许智慧说,“例如有过行贿犯罪经历的人,很可能再到招标单位去找突破口,‘黑名单’公开后,招标单位就可以从内部堵死这个缺口。另外,当前经济交往中,最缺欠的就是社会信用体系。” 职务犯罪 进一步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 “规定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贾春旺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这项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 据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