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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考试立法的意见》建议助长应试风考试法应缓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10 上海青年报

  考试立法已列入教育部的工作计划,而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在本次两会上递交了《暂缓考试立法的意见》,建言人大暂缓将考试列入立法计划。

  本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王婧)

  考试名目繁多无法可依

  “如果要对考试立法,那么企业的招聘考试、中小学教学过程中的日常考试算不算在立法范畴内?”蔡达峰认为,既然是立法,就必须对所有利益相关者做出规定,而对考试立法的适用范围与适用对象做出明确界定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蔡达峰表示,目前学校和社会上的大小考试太多,如都归入立法范畴,想必会造成权利不平等,如企业的面试、课堂上的一次测试等都会把企业领导者和教师的权利过于扩大化。“试想一个小学生在随堂测试中作弊要依法处置,是不是太夸张了?那样课堂岂不是变法堂了?”

  “如果立法,也应保证考试本身是依法组织的。然而,怎样界定考试本身的合法性呢?”蔡达峰指出,一些沿袭了多年的大型考试却不属于政府组织的国家制度的考试,如英语四六级考试。“那么,这部分考试又该不该纳入立法计划呢?”

  立法助长应试风气

  “把考试以法律这种僵化的形式固定下来,势必会助长应试的风气而阻碍素质教育的发展。”蔡达峰表示,现在教育本身也处在一个改革的进程中,即使对传统意义上的高考,也存在到底要不要考以及怎样考的争论,而一旦立法,就必然提高了考试的地位,把法律变成了应试教育的依据。

  蔡达峰认为,归根到底考试只是一种测试方法,而检测一个人的能力未必要通过考试这种形式,我们的教育界目前是不是需要这么多的考试都有争议,更何况将考试提升至法律层面。

  其他方法处罚作弊者

  教育部提出要制定《考试法》的初衷是为了惩罚考试作弊者,而蔡达峰认为,对作弊者的惩罚没必要一定通过法律手段。

  他表示,对于作弊者可有多种惩罚方式,例如取消几年内考试资格、在其诚信记录上加上一笔等,但如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置,很难顾全考试中各环节的利益公正,因为考试有不同形式、内容与标准,行为上的规定可以有程序依据,内容与标准上的是非就很难裁决,即使立法也难以保证司法的公正性。

  鉴于考试立法可能会带来的各种矛盾,蔡达峰建议,人大应当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再做出究竟立不立法以及如何立的决定,就目前看来,立法时机尚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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