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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惠军委员:制止党政机关违法违规发行图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22 河北日报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霍晓丽)“党政机关特别是一些权力部门以各种名目,违法违规发行各类图书,严重扰乱了图书发行的正常秩序,给社会和整个图书发行事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国“两会”上,段惠军委员呼吁:制止党政机关违法违规发行图书。

  我国对于图书发行在政策法规中明确规定:“图书只能由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有图书经营权的单位和个人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非图书经营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图书发行活动。” 同时,对于党政机关发行图书方面也有具体规定,即党政机关及其他的有关单位不得搞征订或变相征订活动,也不得利用职权强行推销和摊派。

  段惠军委员认为,党政机关违法违规发行图书,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图书发行的

政策法规,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发行秩序,还助长了不正之风,有损于国家机关形象。据有关人士估计,我国每年从党政机关这一渠道发行的图书超过70亿码洋,其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发行社、书刊办、勤工俭学公司发行经营的进校书刊占60亿码洋以上,事实上已成为继新华书店之后的第二大发行单位。这就意味着,国有、民营、个体书店每年都失去超过70亿码洋的收入。

  “要从源头上切断违法违规图书发行的流向,必须严格限制公款订阅学习、培训、考试用书,禁止从非正常发行渠道购买出版物,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段惠军委员建议,应高度重视党政机关违法违规发行图书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处理。新闻出版部门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对党政机关违法违纪发行图书的监管力度,对违规现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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