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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多 院长要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28 燕赵都市报

  本报北京电(记者程福俊)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卫生部将设立专门医疗服务监督机构,会同各地建立对医院的评价和巡查制度。重点巡查三级大型医院,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内部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医疗纠纷多,院长要被撤职。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称,主要检查医院在规范服务收费、监督合理用药、规范
内部收入分配、减少医疗纠纷、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什么实际效果,当地群众和媒体有哪些反映等等。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领导责任。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活动。

  今年卫生部要加大医院院长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下达医院院长的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公立医院院长的第一位责任。院长要把提高医疗质量,提供安全服务,控制医药费用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对管理混乱、医疗纠纷不断、群众意见很大,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院,要及时撤换院长。

  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并严格管理。医务人员收入不能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医院要定期对医疗收费、医疗质量等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对于过度医疗和保护性医疗的问题,毛群安说,医务人员为了避免承担医疗纠纷的责任,可能会采取一些保护性检查和治疗,患者可能质疑,这是不是过度医疗?这是目前医患关系比较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毛群安表示:卫生部的态度非常坚决,医护人员不能把保护医疗作为过度医疗的一个借口。

  毛群安还提到,卫生部的专家经过研究认为,随着春季到来,禽类疫情可能会发生,人感染的机会也会相应增加。因此,目前对可能发生的人感染病例的监测,全系统严阵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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