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保证金”门槛防卷款潜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30 新闻晨报 | |||||||||
[采访背景]曾在沪上大名鼎鼎的英语培训机构“环亚西文”,去年因退学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上海代表、市教委副主任瞿钧表示,“环亚西文”退学风波并不是个案。 [代表建议]“从危害后果上看,侵占、挪用民办培训机构的资金,其危害性远远大于侵占、挪用公司资金”。建议修改《刑法》,明确相关罪名,并由两院发布司法解释。
应对民办培训机构实施“保证金”制度,具体数额根据学校规模和收费高低决定。一旦该学校倒闭或者老板卷款潜逃,“保证金”就用来退还学生的学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