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市政设施市民可电话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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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玲实习生刘伟)昨日上午,西安市市政委和市政工程管理处的领导在钟鼓楼广场向市民发放“举报卡”,希望广大市民加入到爱护市政设施的行列中。同时,市市政委将从4月1日起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杜绝擅自开挖占用道路。 昨日,市市政管理处以“爱护市政设施,争当文明市民,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主题,在钟鼓楼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行驶、污水不应排向道路
同时,从4月1日起,凡是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将实施施工许可证制度。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道路维修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均应到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的,由市政处责令立即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擅自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按《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