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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敲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43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薇实习生费莹莹)3月11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全国新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考试项目和时间确定,21个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项目和5个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项目都在考试范围之内,考试时间为5月20日—21日和11月11日—12日。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能鉴定中心姜旭主任介绍,全国统一鉴定考试项目:秘书
、营销师(推销员)、公关员、项目管理师、物业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物流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公共营养师、企业文化师、信用管理师、黄金投资分析师、珠心算教练师、鉴定估价师(旧货行业)等21个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项目。全省统一鉴定考试项目:汽车营销师、社会工作者、职业经理人、营养师(营养配餐员)、速录师等5个新职业全省统一鉴定项目。

  据悉,秘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电子商务师、网络编辑员、企业信息管理师等七个职业全部采用上机考试的方式,其他职业的考试采用答题卡或笔作答的考试方式。

  考试内容分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综合评审三项。其中:报考五、四、三级的考生,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可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证书;报考二、一级的考生,理论知识、专业技能、综合评审三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可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证书。综合评审不及格的考生,须在下一次的考试时补考。综合评审采取论文答辩或书面答辩方式。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另外,全国统考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开考前30天,全省统考为开考前25天,过期上报或上报信息不全延至下一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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