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赔偿标准将出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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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48 青年时报 | |||||||||
最高人民法院民庭的两位庭长10日做客中国法院网,针对前一段时间发生在重庆的“同命不同价”的案例,与网友进行了交流。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称,在重庆市郭家沱同一条街上,3名花季少女搭乘同一辆三轮车,同遭车祸丧生。农村少女得到了58000元赔偿,城市女孩获赔20多万元。
纪敏表示,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市受害者,又有农村的受害者,大家普遍认为,应该是按一个标准执行。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协调各方面意见,不久将会有新的规定。(据《北京晨报》)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