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撑保护伞 南京出台管理办法强力监管国有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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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0:54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上月底,市国资委向交通、城建集团等14家国有独资企业派驻了从社会上招聘来的7名外派监事,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范财务风险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前天,我市正式下发《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实现这一目的再撑一把“保护伞”,该办法下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自去年2月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它就担负起全市1600多亿元国有资产监管的重任。经
该办法中除了规定市国资委和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任务外,还明确了相应的惩罚举措,如市国资委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犯企业合法权益,造成企业国有资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如果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受到撤职以上纪律处分,那么该负责人5年内将不得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造成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者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 据悉,目前由市国资委监管的市直属企业集团共有24家,其中国有独资企业14家,其他为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总资产为1662亿元。24家企业分布在4个行业和领域,工业12家,交通、基础及综合类7家,金融业2家,物资及其他类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