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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挖掘占用道路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1:0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昭实习生王赵磊)记者昨日从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获悉,从4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西安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许可证》制度,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道路维护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的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

  为了加强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市制定了施工许可证制度。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市政建设施工企业,必须与西安市市政
工程管理处签订文明规范施工责任书。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施工的,由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擅自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将按照《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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