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农业税前脚走 新负担后脚来 委员为解决农民新负担献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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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1:15 黑龙江日报 | |||||||||
“千万不要认为免征了农业税,农民负担问题就不存在了。”全国政协委员储亚平忧虑重重地说。 据储亚平委员介绍,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加重农民负担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地方变换方式、变换渠道加重农民负担。主要表现在,主体由过去的乡村基层组织逐步向以涉农收费部门及相关单位为主转变,项目由行政事业性收费向以经营服务性收
储亚平委员说,这些负担突出表现在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农民外出务工、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各种摊派和借建设乡村公益事业之机,强行摊派集资、截留扣发对农补贴资金等。 储亚平委员建议,各级财政、审计、物价、纠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综合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收费执法行为;政府可设立引导性建设资金,对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助,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尽快出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条例,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主体、内容、执法程序以及违规责任追究等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使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有法可依,依法治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