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舍五入”凑“整”换角 想叫超市找零不容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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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1: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人们去超市买散装食品、水果、蔬菜等定价到分的商品,常会出现分币零头的情况,但多数超市结账时以角为最小结算单位,多出的“零头”怎么办呢? 是否找零超市“当家” 在亳州路上的一家超市,一瓶饮料标价2.65元,记者拿着它去结账时,收银员一录
不找零属于不当得利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营者既然商品定价到分,就应该为消费者提供相应的找兑服务,擅自“四舍五入”将“分升角”或不找零的做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一种侵犯。 12348热线的值班律师表示,超市因为不找零而多收消费者的钱款应该属于不当得利,消费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请。 “有零找零无零让零” 3月9日,上海市连锁行业协会召开第四届年会,与会的所有会员单位一致通过大会提案:大卖场收费必须找零。上海市连锁协会秘书长胡文章表示,即日起,协会将把通知下发给申城129家大卖场企业,要求在收银时“有零找零,无零让零”。下一步将要求所有的超市、便利店也一同执行。 “3·15”即将来临,采访中,一些消费者提出,合肥的连锁行业是否也可以“有零找零,无零让零”,“为大家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方春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