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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委负责人表示 今春松花江不会有二次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2:30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姜伟新、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就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周生贤说,俄罗斯监测情况作出的结论与中国结论完全一致,今年春天松花江不会引起二次污染。中国和俄罗斯在环境方面的合作是全方位的。双方
已签署了有关协议,达成广泛共识。对千户耗能大企业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在回答有关“十一五”末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左右目标的提问时,姜伟新说,这个节能目标定得不算低,完成这个目标,应该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形势逼人,必须要下大力气完成。

  姜伟新强调,实现这一目标,第一,通过调整产业结构进行节能。第二,通过提高技术水平进行节能。第三,通过完善价格、财税等体制机制进行节能。要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大财税政策对节能的支持力度。第四,通过加强管理进行节能。国家正在组织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对1000户耗能大的企业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其他方面的管理也要加强。第五,通过动员全民节能。能源价格必须进行改革

  在回答有关能源价格的问题时,姜伟新说,能源价格现在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是不能完全反映能源资源的稀缺程度,必须进行改革,现在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这一问题。改革的原则是,既要反映资源能源的市场供求关系,又要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在回答有关征地制度改革的问题时,李元阐述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正在进行的征地制度改革。

  他说,在征地补偿的法律原则上明确规定,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纠正了长期以来的误解,以为达到农业产值的一定倍数就是最高的原则;在费用的标准上,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偿的费用;在费用的来源上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在安置上增加了新的方式,对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允许农民用依法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在征地程序上增加了对被征地农民事先告知和对土地现场调查的确认,并赋予可要求听证的权利;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上规定了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改变了过去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土地补偿费的办法,从制度上防止一些地方乡镇、村干部截留和挪用;在争议的解决方面,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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