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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威虚假广告榜上有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3:21 新闻晚报

  百威啤酒虚假广告、韦德健身拒还卡内余额、“俏新娘”违约不赔偿……今天上午,市工商局、市消保委联合向社会公布2005年度10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

  案例一

  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发布百威啤酒新年促销活动的广告称:“即日起赶快购买百威啤酒新年促销装一盒(6罐),即可随包装附赠新年迎福刮卡一张,有机会刮出各款名贵贺岁大礼……”

  该活动在全国29个城市举行,并非只在上海一地举行,而广告对此并未说明,误导中奖几率。此外,该广告还注明:“本次活动由上海市某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实际上,公证处只对刮刮卡的制作过程进行了公证,并未对有奖刮卡的投放过程进行公证。工商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2946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外来人员王某非法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器案

  安徽来沪人员王某等人杜撰“世达通讯设备公司”名称,私刻印章,购买假发票,并印制大量安装卫星电视的广告,在居民楼中散发,向居民非法销售、安装卫星接收器。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我国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单位的资质有严格的限定要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对在居民楼中散发的安装卫星电视的广告应予以警惕。

  案例三

  上海顺达英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侵权商品案

  上海顺达英贸易有限公司从外地购入假冒“NIKE”、“adidas”、“puma”、“REEBOK”、“CalvinKleinJeans”和“BURBERRY”等羽绒服合计821件,金额45950元;另购进假冒“NIKE”、“adidas”、“crocodile”等七种商标标识、拉链头合计20985张(只),金额1850元,准备用于生产加工羽绒服使用。至案发,已销售羽绒服38件,销售金额4150元。

  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其假冒注册商标的羽绒服783件、假冒注册商标标识20985张(只)、处罚款450000元,并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案例四

  上海沪佳礼仪服务有限公司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案

  市消保委收到某消费者投诉, 2005年 9月 4日,他与沪佳礼仪服务有限公司即“俏新娘”婚庆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委托书,但婚礼当日公司却提供了一辆与委托书约定不同的婚车。消费者与市消保委均与其几经交涉要求赔偿和调解,该公司都拒不配合。直到行政部门介入,消费者才得到了补偿。

  案例五

  上海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五角场店拒绝退还健身卡内余额案

  2004年底,某消费者在上海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五角场店办理了健身卡,后因市政动迁,五角场店关闭,当时韦德健身公司让他在办理永久暂停手续和持卡到其他门店消费两者中选其一,考虑到路程问题他无奈选择了前者。2006年1月,他向公司提出退还卡内余额却遭拒绝。在市消保委的干预下,公司才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

  案例六

  上海紫云装饰有限公司分公司拒绝履行装修合同案

  市消保委收到某消费者投诉,反映他与上海紫云装饰有限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工程2004年6月竣工验收,约定保修期为1年至2005年6月。但消费者于2005年5月因工程质量问题向公司报修时,公司却一直拖延不予解决,最后竟不知去向。

  经市消保委家装办与工商部门调查,紫云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均已关门歇业,现市消保委已将该情况向工商等有关部门作了通报。

  案例七

  上海创昕贸易有限公司伪造食品保质期案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上海创昕贸易有限公司把将要或已经超过保质期的“番番天”1500盒和“五谷圈”4200盒,拆除外包装、改换伪造生产日期,伪造成保质期内食品出卖。工商部门责令其公开更正的同时给予罚没12354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上海东方数码购物在线欺诈消费者案

  2005年7月,市消保委陆续收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一家名为东方数码购物在线的公司(www.dfsmzx.com)在互联网上销售商品,消费者汇出货款后,却收不到货物。

  经调查,该公司并不存在,且现该公司在互联网上的页面已经无法打开,可见该公司是利用互联网设置陷阱,欺诈消费者。市消保委已向有关部门通报了情况。

  案例九

  上海宇鹤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拒不执行“三包”规定案

  2005年10月1日,某消费者在上海宇鹤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一部手机,因质量问题于10月10日更换了一部新的手机,但更换后的手机仍存在乱码现象,因此,他要求退货。可是该公司只同意更换手机,且不补偿更换手机的差价。

  经杨浦区消保委调解,该公司已于近期为消费者更换了新手机,并将更换手机的差价退还给消费者。

  案例十

  上海鲁本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虚假报价骗取消费者钱财案

  2005年8月15日,某消费者在宜山路288号鲁本公司专卖店看中了一款道森牌橱柜,当时销售人员称总价为14000元左右,他当场支付定金500元,在公司上门测量尺寸后,他又支付了5000元预付款。

  可是,当他准备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总价竟成了35000元。他不能接受如此悬殊的价格,要求公司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和预付款,公司却一口拒绝。现市消保委正在支持消费者对该公司提起诉讼。作者:□晚报记者 沙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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