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每县仅给4位县领导配专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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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3:38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本报3月11日 “县级公车泛滥已经得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强烈不满。”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日新今天提交建议,呼吁治理县级公车泛滥情况,仅给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和县政协主席配专车。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5年全国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在内)约有公车350万辆,每公里运行成本6-8元,是市场成本的10倍。”王日新说,公车的1/3(领导公事用1/3,私事1/
王日新说:“不反对官员坐车,也不反对官员在可能条件下改善用车,但不能太偏离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和经济现实情况。”他说,要确定什么级别的官员坐什么样的车,什么级别的官员才能有专车。因此,王日新建议,定位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和县政协主席可以有专车,价位在20万元以内。副县(处)级应2-3人配备一辆,价位在15万元左右,科局以下不配车。他同时建议,县级四大家主要领导应制订用车、修车条例,副县级合用车辆亦应保留,多余的拍卖,科级可考虑每月补贴500元左右,非领导系列不补。 (杨小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