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村村需要“司法明白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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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8:02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吕雪莉、丛峰)“新农村建设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非常重要。能不能给每个村子培养一个‘司法明白人’,让这个‘明白人’成为村上的法律‘服务站’、‘咨询站’。”在讨论两高报告中,就如何解决农村基层法律服务薄弱问题,青海代表王小青提出了他的观点。 一些不法分子以牟利为目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既
“就像现在的五五普法,有关的法律书都发下去了,但是书毕竟是死的东西,老百姓会不会看、看不看得懂都成问题。”程苏代表说。 “如果每个村中都有一个知法、懂法的‘司法明白人’,一旦发生坑农、害农事件,农民就可以即时进行咨询,及时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降低损失。”王小青代表说,关键的问题就是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代表们一致认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广大的农村需要能有这样一个自己明白、还能给群众解释明白的“司法明白人”。各级政府和司法部门应该做这方面的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