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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各大医疗机构全面启动惠民医疗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8:02 云南日报

  新华社济南3月12日电(王凯、陈彦杰)记者从山东省卫生厅获悉,山东省部属及各市医疗机构4月1日前全面启动惠民医疗服务,诊疗项目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20%,药品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10%。

  据了解,惠民医疗服务对象主要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市下岗职工、低保人员、残疾人、军烈属、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及有特殊困难的老人、儿童、进
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群。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开展惠民医疗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惠民门诊、惠民病房或病床,其中惠民病床数量不低于注册床位数的5%。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选择部分公立医院建立惠民医院。

  惠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惠民门诊、病房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惠民医疗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的门诊挂号费、出诊费、专家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诊疗费、急诊观察床位费等22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行费用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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