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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农民工健康保障出现“真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2:0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有的地方降低门槛招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乘虚而入”;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想尽办法挤压防护费用——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记者赵福中王娇萍)“看到民工兄弟‘因病返乡’、‘因病返贫’,在病痛折磨中甚至失去生命。我们还能等闲视之?”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委员痛斥职业病给农民工造成的巨大伤害,呼吁地方政府、企业重视起来,社会各界形
成合力,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关注患职业病的农民工。

  王林委员调查发现,我国职业病分布越来越广,农民工已成为职业病危害的高危人群。在目前我国受到各种职业病危害的2亿多人中,至少有90%是农民工。

  “在一些地区,地方政府片面强调发展经济,争相降低门槛招商引资,使企业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关,一些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和产业就乘虚而入。”王林委员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混乱,一些企业普遍采用短期用工制度,大量招用农民工、临时工,绝大多数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更不会建立健康档案,参加工伤保险。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企业老板只是仅仅给职工发一点简单的劳动保护用品,有的甚至不发劳保用品,借此逃脱组织职工定期体检、治病的法律责任。正是在这样的状况下,农民工健康权益没有得到合法保障。

  农民工群体频遭职业病危害的态势如果不尽快扭转,其潜在性危害和远期影响必将转嫁给社会。由此,王林委员呼吁加快建立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及医疗保障体系。

  他认为,首先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建立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权益保障组织,用于对农民工指导、培训和援助。那些农民工数量多的沿海省份应由政府统一组织卫生、劳动、工会、乡镇企业管理、环保等有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重大职业及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工艺落后、生产条件差、防护措施不落实、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要彻底关闭,从根本上治理职业危害。内陆省份在加强卫生系统对新的职业危害认识和诊治的教育时,应继续加强对回乡民工的调查和职业中毒者的救治。

  王林委员还建议卫生部门、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的企业的专项整治、改造,降低直至消除其危害因素。省际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联动。这样,农民工职业病防护的“真空”才可能得以逐渐消除,才能让广大农民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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