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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实施市中心禁行电动自行车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2:20 新闻晨报

  □侯静之

  据信息时报报道,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可能在上半年出台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及上路行驶的规定,其中可能对市中心区实施全面电动车禁行和不上牌。这是广州根据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所作的地方性实施细则内容之一,也将决定电动自行车在广州悬而未决两年多的命运。

  禁行前先调查社情民意

  因今年5月1日将实施《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州市目前正在制订地方性实施细则,而其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规定也将随之出台。据了解,将会在市中心区范围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牌以及行驶,而在中心区之外,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前提是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和上牌。

  据透露,按照国家和省条例的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是否上牌、上路行驶,由各地级市按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而广州市根据实际需要,将作出部分区域“禁电”的决定。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部门、广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部门正着手对广州目前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市民的出行方式、对电动自行车的态度等相关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收集意见工作。

  记者昨日获悉,预计在4月份左右,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可以出台,由广州市政府提前发出通告,估计上半年就可以正式实施管理办法。

  另外,对于可以在市中心区范围外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涉及到的登记和上牌费用等暂时还没有确定下来;这些区域更可能要对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进行重新划分,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上路秩序管理等细化问题也正在进一步研究当中。

  私闯禁区将罚50元

  据交警人士透露,广州市“禁电”范围大体与2007年元旦起的禁摩范围相同,而对于管理方面,由于新交法将电动自行车明确定性为非机动车,因此,如果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无牌照电动自行车在广州中心区内上路行驶,交警可以执罚50元。在广州市两区两(县级)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也要上牌及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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