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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心将禁电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3:01 东方今报

  广州消息 记者12日从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获悉,广州可能在上半年出台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及上路行驶的规定,其中可能对市中心区实施全面电动车禁行和不上牌。这是广州根据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所作的地方性实施细则内容之一,也将决定了电动自行车在广州悬而未决的命运。据有关人士透露,广州市拟在市中心区全面“禁电”,而在之外区域开限,这一做法并不是一开始就确立的。

  事实上,广州市有关部门在2004年初,就开始多次发出类似“预警信号”的消息,“广州拟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禁止上路行驶”的通知,到最近打算对中心区外“开禁”,这也意味着,经过近两年,广州市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已经有所放宽。

  据相关人士透露,广州市“禁电”范围大体与2007年元旦起的禁摩范围相同,而对于管理方面,由于新交法将电动自行车明确定性为非机动车,因此,如果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无牌照电动自行车在广州中心区内上路行驶,交警可以执罚50元。在广州市两区两(县级)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也要上牌及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否则将按无牌无证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处罚。Z 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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