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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女子陷入苦涩畸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24岁的晓颖(化名)爱上了一个50岁的已婚男人,并为其怀孕生子。本想和这个男人白头到老的晓颖怎么也没想到,在她快分娩时,这个男人突然消失了。昨天,带着不到两个月大的孩子独自生活的晓颖向记者吐露心声:谁该为这场错误的恋爱负责?无力承担孩子今后生活的她该怎么办?

  昨天下午,记者在省城某小区见到了租住在这里的晓颖,正在给孩子换尿布的她动
作还有些生疏。晓颖说,现在好多了,刚开始根本不知道怎么带孩子,远在老家的父母因为她和那个50岁的男人同居而断绝了来往,只有姐姐心疼坐月子的她,偷偷地照顾她。提到生命中这个曾让自己不顾一切去爱的男人,晓颖感到后悔、无奈。2002年初,经朋友介绍,当时帮别人开出租车的晓颖认识了苏华(化名)。在外地一家贸易公司工作的苏华因公司效益一般,经常来省城打麻将消遣,当时苏华告诉晓颖,他40岁出头,没有家庭。经过一年的接触后,晓颖与他在省城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生活。

  同居半年后,晓颖才无意中知道,苏华在外地是有老婆的,也没有离婚,孩子跟她的年龄都相仿了。这样的事实让晓颖很矛盾,她多次提出了分手,可苏华坚决不同意。苏华向她信誓旦旦表示,一定会和老婆离婚,永远跟她生活在一起。晓颖相信了。同居2年多,去年初,晓颖怀孕了。此时,为了未出生的孩子,晓颖再次提出要和苏华结婚,苏华说给他一个月的时间回老家办离婚手续。可仅过了一个星期,苏华就回到省城,并告诉晓颖,暂时离不了婚,但肯定会离的。“没想到在我分娩前半个月,他突然消失了,之后怎么也联系不上他。”晓颖痛心地表示,自己实在没能力来养活孩子,她现在不知该怎么办?

  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林晓静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晓颖所叙述的情况,她可以向法院起诉这个男人,也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孩子的抚养费肯定要由亲生父亲来承担。同时,林律师表示,晓颖这3年的同居生活对她本身是很大的伤害,因为在法律上,晓颖的身份得不到任何认可。(张柳 本报记者 张洪金 夏丽霞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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