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要岗位三年轮岗一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3:40 北京晨报 | |||||||||
石家庄 新华社电 记者从石家庄市卫生局了解到,该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建立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对药房主任、器械科科长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原则上3年一轮岗。从现在起,凡已经达到3年者全部转岗,主管院长也要定期调整分工。
据了解,石家庄市卫生局将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行动,严查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赞助费、新药推荐费等行为。同时,各级医疗机构的纪检监督部门将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如药房、器械科、手术室等进行重点调查。重点检查近两年来所购药品、器械价格是否明显偏高,重点人员的消费水平与正常收入所得是否相符。 另外,石家庄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对药房主任、器械科科长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原则上3年一轮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