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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居民稠密区不建架空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5: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政府值班室获悉,《重庆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从4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将规范管理主城九区和区县政府所在地范围的管线。

  办法规定,重庆城市主要区域管线在今后将全部下地,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3年内不得开挖。这两种道路的竣工时间将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分别保留5年和3年。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
程,自竣工之日起1年内申请开挖的,将按道路设施赔偿标准的5倍交纳赔偿费。

  对城市上空的架空线“蜘蛛网”,办法除要求现有架空线尽快下地外,还对新建架空线设置了禁区,规定3类地区不得新建架空线,即主城九区内的居民稠密区、商业中心区和内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规划为大、中城市的居民稠密区、商业中心区和城市主、次干道和快速干道;民用机场、铁路客运站、客运港口的主要功能区,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 记者杨道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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