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立法保护民工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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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5:50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社会上频频出现任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损害其权益的行为,为什么不用法律来遏止?”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向记者表达了对农民工权益遭侵害行为的不满,也希望国家的立法部门能在这方面给予规定。 由于大多数农民工在非正规部门工作,其工作时间普遍超过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权;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却又得不到按有关规定应当给予的
周晓光认为,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农民工的基本权利与社会地位,还要加强对他们人身和财产等权利的保护,对任意克扣和无故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禁止以任何形式歧视进城务工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