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轮触礁 船东索赔2200万保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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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6:36 重庆时报 | |||||||||||
2005年9月5日,触礁的“银河二号”被拖到岸边本报资料图李文彬摄 本报讯(记者张力)四星级涉外豪华游轮“银河二号”触礁事件(本报曾作报道)又爆新闻———由于未能就保险金赔付事宜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游轮的船东在索赔“触礁
记者昨日获悉,武汉海事法院重庆法庭已受理此案,近日将开庭审理。 豪华游轮长江长寿段触礁 去年9月1日凌晨1时许,近千吨重的“银河二号”在从宜昌南津关至重庆港的上水行进中,在长江长寿扇沱水域的港联码头附近,不慎撞在距离岸边20多米的一块巨型礁石上,船身右侧撞出一个直径约40厘米的大洞,最后导致游轮搁浅江心。由于疏散及时,船上包括外籍游客在内的全部人员及时撤离,未造成人员伤亡。 原告:损坏严重失去修复价值 此次触礁的游轮系重庆市长江三峡旅游船有限公司(下称三峡游船公司)下属的一艘涉外旅游船。 三峡游船公司在诉状中称,2005年4月1日,该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下称重庆财险公司)签订了船舶保险合同,保险价值为2200万元,保险金额为2200万元,保险期限为2005年4月2日零时至2006年4月1日24时止。 原告称,事故发生后,他们立即向海事行政管理部门报了案,并通知了保险公司。经专业机构实地勘测后,认为“银河二号”游轮损坏严重,已失去修复价值。 被告:游轮可修复不应解体 但对方认为,“银河二号”游轮还可以修复,不应解体打捞,因此拒绝赔付。协商未果,三峡游船公司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总额2200万元。 据重庆海事法庭潘绍龙庭长介绍,涉及如此巨额保险金赔付的案子并不多见,该庭经审查后决定受理此案,并将择期开庭审理。 新闻背景 “银河二号”豪华游轮2002年按国际四星级标准设计装修,首航于2003年9月,以接待欧美、日本客人为主。该船长70余米,宽13米,分上下五层。全船有标准间客房61间,豪华商务间两间,配置豪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