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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捡公章 父索酬被误当疑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6:4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汉中讯(记者赵云峰)汉中市11岁的小陈上学途中捡到一枚公章,其父陈某根据公章上的电话告知失主单位,本是一件好事,却由于处理不当被警方当成疑犯。

  10日早晨7时许,11岁的小陈上学时捡到一枚公章。当天下午放学回家后,他拿着公章玩耍被其父看见,要了过去。发现公章上留有汉中某公司的电话,陈某便打了过去,但对方工作人员称单位未丢东西。

  11日早晨,丢失公章的公司给陈某打来电话说单位丢了公章,但陈某提出让该公司给500元酬金后才能拿走公章。结果,钱没到手,陈某便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北关派出所民警带到了派出所。陈某怎么也想不通,认为自己做了好事反被当成疑犯,情绪很激动。

  据北关派出所负责人介绍,10日上午,他们接到汉中这家公司报案,称公司一轿车玻璃窗被打碎,车里放的一枚公章被盗。11日早晨,当陈某提出要500元后再给公章时,民警认为其有作案嫌疑,于是将其带来讯问。经调查,警方排除了陈某作案嫌疑,于当晚5时许将其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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