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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提报答之事”——记陈幼人爱心助学十一年两地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8:10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王宝来樊丽萍实习生刘素贞田晓玲许懿

  十一年资助蒲艳艳读书,陈幼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平凡小事,“只是尽了‘帮人一把’的责任”,从未向他人提起此事,连妻子都不知道,更不希望有任何的报答和感谢。

  自愿帮助,不图任何回报

  陈幼人的资助,使艳艳继续了十一年的学业,蒲家的人都非常感激。但是,由于家境窘迫,艳艳的父母曾经寄了一些家乡的辣椒、腊肉、花生等土产给陈幼人。对此,陈幼人每次回信劝说他们不要寄东西。他在给艳艳的信中说:“请对你妈妈说声谢谢,你全家的心意,陈叔叔心领了,千万不要再寄。”

  但是,艳艳的父母一直不忘感恩,教导艳艳以后一定要报答陈叔叔。陈幼人却对他们的“报恩”很难接受。早在1998年2月26日的一封信中,陈幼人这样写到:“老蒲,我是自愿帮助你们,不图任何回报,不含任何附加条件。”唯一的例外,是艳艳妈妈亲手做的一双布鞋,陈幼人非常喜欢。他在信中特地说:“布鞋的线条、工艺都很不错,真有点像工艺品!”

  你们安好,我才更加放心

  去年2月份,陈幼人也遇到了很大困难,岳母家的房子恰逢市政“中环线”工程,被区政府动迁办用人民币现金40万元给置换处理了。由于面临搬家造成通信地址变化,他将此事告诉了艳艳:“上海房价很高,这些钱只能买到半套住房。现在,我们一家只能寄宿在亲戚家里。”

  得知陈幼人家动迁遇到困难,艳艳父母凑了1000元钱寄到上海,艳艳在回信中说:“得知您住房搬迁的消息,以及你们上海房价的高涨,简直令我不敢相信。我妈妈与小姨决定为您的新房搬迁尽一点微薄之力,特向您汇上人民币1000元,希望您收下。”此举又遭到陈幼人的拒绝。陈幼人知道他们这些钱来之不易,不仅退还了这笔钱,而且还回寄了一些生话用品。他在信中非常认真地对艳艳说:“不要再提报答之事,只要你好好读书,我就放心了。你们自己过得挺紧的,只要你们的生活过好了,我才更放心。”

  父母师长,才是报答之人

  2000年,艳艳在来信中提出想和陈幼人通电话,希望他告知家里的电话。陈幼人不得已说明家里的经济情况,因为买不起房子,一直住在岳母家等着动迁,家里没有装电话。艳艳了解到陈叔叔家中并不宽裕,心里很不安,要求陈幼人不必再资助她了。但是,陈幼人不仅依然省吃俭用,不间断地把物品和钱寄给艳艳,而且教导她日后一定要报答自己的父母和师长。

  陈幼人在2004年写给艳艳的一封信中说:“陈叔叔是在你人生路上遇到困难之时,只是尽了一个普通人‘帮人一把’之责,怎么可以要你回报呢?万万不可。你应当回报的人还是有的——那就是你的父母亲大人,他们虽然贫穷,但是历经千心万苦养育了你,把你培养成新时代的大学生,可谓‘可怜天下父母心’。山沟里飞出金凤凰,将来你无论走到哪里,无论你取得何等成就,也是万万不能忘记他们的。再有,就是指点、启迪你人生之路,传授给你文化知识、给你智慧和力量、具有‘春蚕到死丝方尽’品格和精神的老师,他们才是你真正需要记住和报答的人。”

  图为1995年陈幼人和蒲艳艳结成“1+1”手拉手希望工程助学对子时的“结对救助卡”。

“不要再提报答之事”——记陈幼人爱心助学十一年两地书
“不要再提报答之事”——记陈幼人爱心助学十一年两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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