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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合作医疗透明度 青海按季度发布医疗信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8:4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青海省卫生厅获悉,近日我省建立并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张贴通告,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每季度向社会发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运行情况。

  据了解,信息发布制度确定发布的主要内容为,住院门诊医疗费、大病(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和特困人口医药费报销情况,大病统筹基金的使用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的住
院单病种费用限额、落实公示承诺及告知制度情况,以及州、县、乡医疗机构前10位病种住院医药费用及对参合农牧民减免医疗费用等情况。实行信息发布制度对进一步增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农牧民参与权和知情权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记者 邓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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