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村干部有了社会养老保险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9:07 河北日报 | |||||||||
首次已为369名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发放79万元奖金 本报讯(通讯员冯战平、梁勇强记者薛惠娟)“农村干部以后也可以领养老保险金了”。近日,鹿泉市出台《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养老保险奖励制度实施办法》,并首次为369名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发放了奖金,总计金额79万元。
农村干部离任后保障机制不健全,严重影响了农村工作的有序推进,也影响了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为此,鹿泉市决定推行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养老保险奖励制度。其所需的资金,全部采用财政全额拨付的方式来兑现,奖励对象为在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且年终群众满意度在80%以上的。优秀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保险金额为每人每月200元,合格的为每人每月150元,基本合格的每人每月100元。对于村级换届选举连选连任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每增一届,个人所享受养老保险基数递增1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