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长7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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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9:15 今晚报 | |||||||||
新华社南京3月12日专电(记者邓华宁)江苏省劳 动厅日前下发通知规定,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并于2005年6月30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
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05年7月1日起增加养老金, 人均增长71元。去年至今的差额部分将打入退休人员的 工资卡。 此次调整方案增加的养老金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全 省统一标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新中国成立 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职和领 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二是各地以当地在 岗职工平均工资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为系数, 乘以规定标准,确定具体调整标准。 此次调整,还对2005年6月30日前年满70周 岁,按上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仍低于当地此次普遍 调整后的平均养老金水平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 20元,增发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能超过当地此次普遍调整 后的平均养老金。(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