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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难 再审难 执行难3个“老大难”考验司法权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03 云南日报

  “申诉难、申请再审难和执行难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3大难题,这3大难导致了司法公信度的降低,直接影响了司法权威的树立。”来自河南的全国人大代表毛万春疾呼。其实,这又何尝不是最高人民法院致力解决的问题!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1日所作报告中,可以看出人民法院正积极提高司法能力,向着这3个“老大难”奋力攻坚。

  实行哪级终审哪级负责制

  报告说,最高法院2005年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47449件(人)次,其中涉诉信访19695件(人)次。加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工作,共立案1834件,决定再审和指令下级法院复查383件;地方各级法院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995244件(人)次,其中涉诉信访435547件(人)次……经过全国法院的不懈努力,涉诉信访数量在连续几年攀升后开始回落。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李国光说,对于信访申诉问题,只凭最高法院是不可能解决的。要实行审级负责制,哪级终审哪级负责;申诉案子要严格把关,对事实和证据有出入或检察院抗诉的案子必须审理,提高办案质量水平和办案效率、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

  把启动再审权交给老百姓

  有代表注意到肖扬在报告中披露的一组统计数字:去年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196342件,其中符合法定条件进入再审程序的47902件,审结46468件,改判15867件,占当年生效案件总数的0·31%。这正是改革再审制度的必要性所在。正如肖扬在报告中所说:“维护司法公正”。

  “申诉再审制度对于纠正错判、误判,实现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但是,审判必须有一个终结,再审也不能没有必要的限制。”

  全国人大代表张启楣说,“要把启动再审的权力交给老百姓,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人民法院不得推诿当事人,必须立案受理。”

  建威慑机制加大失信成本

  作为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执行难”称得上是个“顽症”。但在2005年,这个问题似乎有了一线转机。

  来自最高法院的报告说,地方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委托执行、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奖励财产举报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2005年全年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2052835件,执结案件2036717件,执行标的总额3120亿元。

  在民事案件数量稳中有升的背景下,受理的执行案件总数反而有所下降意味着什么?最高法院执行办主任俞灵雨的判断是:“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执行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总的来看,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制约,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李永喜说,执行难不仅是法院问题,还有行政干预、合同不完善、惩罚力度不够等问题;尽快建设国家执行威慑机制,进一步加大赖账者的失信成本,促使被他自动履行义务。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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