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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该如何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12 大华网-汕头日报

  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涉及面广争论点多

  前言一条看似不起眼的规定,一发布却引起轩然大波,这就是《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不同,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条例》涉及的面更广、争论点更多。两个条例的“大刀”能否把守住网吧、歌厅、舞厅等大门,并保持“洁身自好”?争论一:网吧解禁?规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限定的
范围为歌厅、舞厅、卡拉OK等娱乐场所。争论:网吧可以通宵营业?未成年人可以进网吧?新闻事实:兰州、南宁、银川等地的网吧业主们一段时间来兴致勃勃地谈论一个令他们“无比振奋”的消息:“网吧可以通宵营业了。”理由是《条例》限定的范围为歌厅、舞厅、卡拉OK等娱乐场所,网吧不在受限之列。因此,一些人片面地将《条例》“解读”为“网吧不受限”,乐开了怀。他们高兴的原因很简单,《条例》管辖中没有包括网吧,那么网吧就可以完全放开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的规定就可以不遵守了。回应:国家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人称,尽管网吧不属于《条例》管理范畴,但网吧仍继续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行管理。所以网吧可以通宵营业是对相关规定适用错误的理解。来自甘肃的全国政协委员杨新华却对网吧时间管理有不同的看法,上网时间不应该限制这么死,应对南、北方不同城市有所区别。因为上网的最佳时段是在晚上,而晚上12点南方很多城市的夜生活还很热闹。“网吧不让未成年人进入”这是“一刀切”的做法。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忻城县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韦英说,全国未成年人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他们应该有上网的自由和获取信息的权利。许多农村中、小学生反映,家里买不起电脑,有的学校也没有电脑,平时唯一上网的机会就是到县城里的网吧学习电脑知识,条例一出,他们再也没有机会接触到电脑了。支招:韦英建议在网吧里按年龄设立成人区和未成年人区,并根据不同区域对其上网的内容有所限定,比如未成年人应明确禁止上网玩哪些游戏。同时,可考虑对于南方省份营业时间能否适当放宽到凌晨两点左右。争论二:两点熄灯令规定:凌晨2时后关门歇业。争论:严格限制营业时间和营业方式是否可行?新闻事实:一些KTV等娱乐场所对新《条例》意见很大,他们认为“两点关门歇业”不现实,不具有操作性。理由是,娱乐场所不可能拉闸限电,更不可能赶客人走,只能提醒,客人如果不走,只能等待。另一些经营者认为,说两点以后营业会影响娱乐参与者休息,但是几点休息是人家自己的事情,法律不能强制。一些市民特别是经常通宵K歌的“夜猫”一族觉得“一刀切”未必妥当。一些市民特别是年轻人认为,只要是成年人,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现在2点以后打烊的规定限制了人们的夜生活。回应:政协委员杨新华说,凌晨两点之后属于事故多发时段,管理人员劳累,事故隐患不易发现,同时也是政府部门管理的薄弱时段,所以我们认为,娱乐场所在此时段应当停止营业。来自宁夏的全国政协委员刘璞说,从净化娱乐场所考虑,对营业时间限制是可以的。但是,作为社会经营的行业,我觉得主要还应靠行业自律来解决,只有当涉及公共利益时,公权力才应该介入。人大代表韦英说,“这个规定要做到令行禁止很难,还要依靠经营者的自律,单靠文化执法部门监管处罚,实在力不从心。”文化执法人员很少,却要负担打击书籍、音像制品盗版,网吧稽查,查禁赌博机等诸多事务,如果再加上娱乐场所巡查,根本忙不过来。弄到最后,这个规定很可能流于形式。支招:杨新华建议,从操作层面讲,可以将“两点关门歇业”改为“两点起,停止接待客人”。这样即便客人拒绝离开,娱乐场所也没犯法。或者,是否考虑在周末或双休日,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争论三:隐私放哪儿?规定:娱乐场所出入口和主要通道安装监控设备。争论:私人空间还是公共领域?是否会侵犯隐私?新闻事实:一些消费者认为,简单地进行监控,恐怕是不合适的。娱乐场所是供人们娱乐休闲的,如果对这种场合进行监视,就要考虑娱乐场所到底是公共空间,还是私人空间,还是介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中间的一部分。回应:全国人大代表韦英说,娱乐场所是大众消费场所,不存在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的问题。对于一部分利用公款从事娱乐消费的官员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同时还能对娱乐场所可能发生的治安消防问题留下监控记录。政协委员刘璞说,《条例》规定的是在娱乐场所的出入口安装监视设备,我认为问题不大。但如果是在娱乐时进行录像,这就很不妥当。支招:在娱乐场所安装监控设备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娱乐场所人群密集,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酿成惨痛后果。同时,闭路电视监视器也只是安装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上,而不是安装在每一个房间里,这些都是公众场所,不涉及个人隐私。从趋利避害的角度讲,应学学国外,在公共场所安装监视设备。争论四:家人回避制规定: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经营娱乐场所。争论:一人当官,家属又何干?新闻事实:的确有某些经营者依靠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而获得利益,但是因此而以明文条款规定,对其他合法经营者而言,却也有失公平。回应:韦英说,这种规定欠妥。一是只要是合法经营,凭什么不让人家做。二是有限制公民基本民事权利之嫌。从财产上讲,文化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人员的财产又没有给我,我凭什么不能经营呢?从宪法上讲,如果国家不允许部分公民从事某种劳动,那就要有补偿。支招:政协委员杨新华说,《条例》一些争议部分,应举行与此相关的人士举行听证,再经人大审批。同时,娱乐场所业管理,当以行业自律优先。(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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