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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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4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徐飞鹏)昨天,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北京代表团继续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家认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检察和审判工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市委书记刘淇代表参加审议。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代表围绕全面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惩罚犯罪,保证经济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言。他建议,要对法院适当增加编制: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使当事人理性应诉;不断提高法官自身素质。 十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段柄仁代表建议,要采取措施制约领导干部越权干预案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支持法院正常开展工作。市委副书记强卫代表说,“两高”报告主题鲜明,实事求是,思路清晰。去年,“两高”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新形势下,工作难度将会增大,要努力做好检察和审判工作。他建议,“两高”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改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的指导。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代表说,宽严相济是我们在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基本刑事政策,也是“两高”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实施这一政策,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效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方工代表建议,要抓紧队伍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学习教育活动,把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法律规范。 网络编辑:李亚敏 相关专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