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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关注“人与动物”和谐相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10: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昊)人与动物的关系最近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

  建议为动物福利立法

  “动物福利立法已经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和谐。”广西大学副校长黄维义委员表示。他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有关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的法律还很不健全,很多国家都制定相
应法律保证动物享有不受饥饿、生活舒适、避免肉体疼痛以及享有表达天性等方面的自由权利。而我国目前只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修改中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涉及动物福利。黄维义委员介绍,动物福利保障的欠缺已经使我国畜牧、水产品国际贸易遭遇新的壁垒。他建议法律专家应加紧研究各国动物福利法规内容,在我国各种相关法律中写入动物福利的内容,在现行的各种涉及到动物的法律中加入动物福利内容,鼓励各地制定动物福利法规,加强对动物福利的管理。

  口腹之欲也需处罚

  “为什么捕杀野生动物屡禁不止?”黄维义委员认为,这是因为存在很多为满足口腹之欲而不顾文明、科学、卫生的饕餮之徒。他表示,虽然我国的刑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中都规定了针对捕杀野生动物者的严格处罚措施,执法部门也年年严厉打击从重处罚,但效果依然不明显,原因就是对食客没有法律限制,有日益增长的诱人市场需求,就一定有见利忘义的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必须对为了满足一己口腹之欲和虚荣心的饕餮之徒进行查处与处罚,才能从源头上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生态平衡,同时也有利于疫病控制。

  野生动物伤人国家赔偿

  西安石油大学教授庞巨丰委员向记者介绍,国家加强对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加,但野生动物伤人危害庄稼,损坏群众财产的现象也经常发生。由于目前我国没有明确的赔偿办法,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庞巨丰委员建议,国家应该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在什么情况下损害农作物、伤害人畜应该给予补偿做出明确法律规定。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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